(二)面試
1、面試方式。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確定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省供銷社根據各具體招聘崗位的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與最后一名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
3、面試資格審查手續(xù)的辦理。面試資格審查由省供銷社和所屬招聘單位負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于2016年1月6日由省供銷社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和四川合作經濟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
獲得面試入圍審查資格的人員請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面試資格審查手續(xù):
①《報考信息表》2份(請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學位證、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其中,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yè)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yè)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為準;不符者,在公招的任一環(huán)節(jié)取消報考者的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④報考限“基層工作經歷”崗位的,認定時,報考人員系黨政機關在編人員的,須提供工作單位證明報考人是本單位在編職工的正式證明,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系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須提供工作單位證明報考人是本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的證明,以及事業(yè)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系企業(yè)或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外人員的,須提供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工作單位企業(yè)法人證書(或黨政機關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事業(yè)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和社保繳納存單;系軍隊復轉人員的,須提供服役部隊團級及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證明。
⑤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
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中因發(fā)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以及因缺少面試資格審查公告要求的證件和沒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自動放棄其面試審查資格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依次等額遞補取得面試審查資格的人員,由省供銷社根據報考者在《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lián)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因報考人員聯(lián)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通過面試資格審查并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了80元面試費的面試人員,由省供銷社發(fā)給面試通知書。
4、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的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如因面試入圍資格審查或缺考出現空缺而產生的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低于規(guī)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如某招聘崗位實際面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即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應聘資格。
5、面試主要范圍。
說課內容包括說教材、說教法、說學法、說教學過程、說教學反思,主要考察招聘者的專業(yè)素質、語言表達、邏輯思維等方面能力。
說課范圍:根據招聘崗位明確說課范圍和參考資料,并于面試資格審查時公告各位考生。
6、面試成績公布。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