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方式、考試內容和資格復審
(一)考試方式和考試內容
本次招聘考試原則上只進行筆試,筆試類別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醫(yī)療衛(wèi)生類(E類)共五大類,測試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兩個科目,試卷為兩個考試科目的合訂本。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滿分為150分,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滿分為150分(考試歸類情況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1版)》附件3)。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總分為300分。
筆試設最低控制線,最低控制線為筆試專業(yè)類別參加考試人員有效筆試成績平均分的80%。需要面試的崗位,面試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為70分。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人員方能進入后續(xù)招聘程序(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名單統一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昭通市2021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前培訓。
(二)資格復審
1.只進行筆試的崗位依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從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崗位所需招聘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的,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如綜合應用能力成績也相同,則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并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采取加試筆試的方式擇優(yōu)進入后續(xù)考察、體檢等環(huán)節(jié)。
報考播音主持、舞蹈表演、教師崗位等需要面試的人員,先進行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考試,然后從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依據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教師崗位1:2的比例、其它崗位1:3的比例確定人員先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后若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人員達不到1:2或1:3的,則所有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全部進入面試),再進行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后,從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3+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
報考崗位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的報考人員,不進行筆試,資格復審合格的由縣(市、區(qū))人社部門或市級主管部門牽頭組織面試考核,面試考核后按照報考人員面試考核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
2.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查出不符合通告要求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3.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按相關通告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攜帶相關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中若出現不合格者,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資格復審結束后,后續(xù)任何環(huán)節(jié)若出現不合格者,將不再進行遞補。
五、筆試時間、地點及加分政策
(一)筆試時間
2021年5月22日
08:30-10:00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二)筆試地點
具體的筆試地點見考生準考證,考生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